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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烈山区人民政府发布2则土地拟征收公告, 征涉及地面积共计约104.7亩。 ↓↓↓ 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烈预征收〔2022〕3号)
拟征收土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四至范围∶
地块一∶东至凤凰社区土地,南至闸河,西至烈山区消防大队,北至青谷路。
地块二∶东至锦绣明珠,南至洪吴路,西至吴山口社区土地,北至烈山区人民政府土地。地块三∶东至半峭社区土地,南至古四路,西至古饶镇人民政府,北至半峭社区土地。
拟征收烈山镇凤凰社区、吴山口社区、古饶镇半峭社区集体土地总面积3.6325公顷,其中农用地3.3019公顷(含耕地3.260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18公顷),建设用地0.3306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其中烈山镇凤凰社区集体土地2.6858公顷,含农用地2.6522 公顷(耕地2.623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89公顷),建设用地0.0336公顷。
烈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烈预征收〔2022〕4号)
拟征收土地范围(四至范围详见宗地图)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经一路,南至陶博路,西至规划新湖路,北至雷马路。
拟征收宋疃镇雷山社区、马场社区集体土地总面积3.3476 公顷,其中农用地2.1151公顷(含耕地2.0214公顷,其他农用地0.0937公顷),建设用地1.2325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其中宋瞳镇雷山社区集体土地3.3459公顷,含农用地2.1134公顷(耕地2.0214公顷),建设用地1.2325公顷;
宋疃镇马场社区集体土地0.0017公顷,全部为农村道路。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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