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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杂谈] 淮北首例“洗钱”犯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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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勿近 发表于 2021-10-21 18:35:2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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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1日,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以

被告人李某某涉嫌洗钱罪提起公诉。



2021年10月8日上午,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

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

淮北市检察机关办理的

首例“洗钱”犯罪案件

也是淮北市检察机关发现洗钱线索

并主动立案监督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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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至2019年7月间,时任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凤凰社区主任宋某某(已判刑)在协助政府拆迁原宁山村卫生室时,为骗取拆迁补偿款456242.24元(含过渡安置费5744.64元、搬家费800元),遂以被告人李某某的名义私自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李某某明知上述款项系宋某某贪污赃款,仍按照宋某某要求签字领取了价值449697.6元的购房券,并按照宋某某安排将购房券中的397897元用于购买淮北市相山区国购广场3幢205号商铺,余款被宋某某用于偿还借款。宋某某领取过渡安置费、搬家费共计6544.64元,后将该笔款项以辛苦费的方式交给李某某。



被告人李某某辩称是宋某某长辈,碍于情面,同意了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给宋某某使用,帮助其将贪污赃款转为转变成合法财产。庭审时表示非常后悔,深知自己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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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洗钱”是一种派生性犯罪,其目的是掩饰、隐瞒“上游犯罪”所得的非法性质,使其披上合法外衣。洗钱不仅破坏经济活动的公平公正原则,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行,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而且常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贪污腐败等刑事犯罪行为相联系,要维护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金融经济体系的安全稳定,就必须深刻认识到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依法追诉严惩。



来源:淮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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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fz 发表于 2021-10-21 22:42:1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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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1-10-22 00:36:0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路过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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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至死是少年 发表于 2021-10-22 02:07:20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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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maihuaibei 发表于 2021-10-22 06:48:52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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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珠沙華 发表于 2021-10-22 16:32:5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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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刀一笑 发表于 2021-10-23 07:18:13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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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1-ABC 发表于 2021-10-23 15:56:0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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