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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杂谈]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1年第4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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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养生 发表于 2021-10-21 11:21:51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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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的产品为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农产品4类。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品质指标、微生物指标、非法添加等指标,共抽检120 批次产品,其中113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

1.淮北市周金花干鲜调味品店销售的精品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淮北市相山区果果集中营蔬菜摊销售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农药残留问题

1.淮北市洪山路市场朱永艳蔬菜摊销售的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2.濉溪县城北民益购物中心销售的青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3.淮北市丁同心蔬菜摊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4.淮北市丁同心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5.淮北市相山区房氏副食品商行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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