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阿阿阿瑂 发表于 2023-10-8 11:01:41

安徽省人民政府通知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通知,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集体农用地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详情如下: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要求,省政府组织开展了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不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40%,安置补助费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60%。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征收集体农用地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二、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参照农、林、牧、渔场所在乡镇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农、林、牧、渔场周边有多个区片的,按周边区片的最高标准执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本通知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年9月15日

安徽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单位:元/亩)
来源:中安在线

三块砖 发表于 2023-10-8 11:59:06

三国赵子龙 发表于 2023-10-8 22:06:29

[:440]

xuqinli 发表于 2023-10-9 01:31:03

吊用呀,老百姓的地可是钱

Sun9979 发表于 2023-10-17 15:01:33

[:440]

0561-ABC 发表于 2024-4-7 09:33:23

[:475]

A-B-C 发表于 2024-4-10 17: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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