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12月1日起将禁止使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办法》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关于“生鲜灯”的争议早已存在,去年就有媒体报道称,有消费者在菜市场购买了看起来色泽鲜艳、光泽度好的鲜猪肉,但回到家后发现猪肉的颜色发生了变化,感觉不新鲜了。
许多人对商家使用“生鲜灯”来改变食品的外观感到不满。他们认为商家的行为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手段,违反了信任和诚信的原则。而监管部门的新规定则对此进行了明确禁止,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食品安全。
总的来说,对于商家使用“生鲜灯”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监管部门的禁止是正确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生鲜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中国市场监管报
政策不错,谁来监督 对于商家使用“生鲜灯”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监管部门的禁止是正确的。 真不错!打灯看肉都是新鲜的,拿出去就变颜色了! 岱河流浪 发表于 2023-7-28 09:18
政策不错,谁来监督
打市场监督电话 [:440] 对这种不法行为不该立即禁止吗?为什么给缓冲时间? 非常好!就要以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大兴调研之风,真正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真正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 [:440] 在路上1234 发表于 2023-7-28 16:20
打市场监督电话
不能光在办公室等举报电话吧,要走下来多看 [:475] [:470] [:464] 路过帮顶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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