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电动车的注意了!全责,赔70万!
电动车是市民常用的交通工具有的中学生也会自己骑电动车上下学孩子们互相搭乘电动车或者几人骑乘一辆电动车屡见不鲜资料图:一辆电动车挤了4人
日前芜湖审理了一起案件电动车驾驶人因操作不当导致搭载的同学身亡面临70万巨额赔偿所有骑电动车的都该看看
案件回顾
2022年3月4日,未成年学生王某(未满16周岁)驾驶二轮电动车载同校未成年学生李某(未满16周岁)沿湾沚区湾沚镇南湖路由西向东行驶,途经G329国道与南湖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因操作不当电动车发生侧翻。后座乘员李某坠地受伤,送医救治无效后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不负责任。李某父母起诉至芜湖市湾沚区法院,要求判令王某及其监护人承担各项损失共计100余万元。
案件审理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况,于是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积极做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及其监护人共计赔偿70万元。目前,第一期赔偿款25万元已于春节前支付完毕。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今天(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搭载人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采取使用安全座椅等保护措施。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
未成年在校学生安全应引起高度重视学校、家长和社会应加强对于未成年在校学生交通安全的引导规范出行共同守护学生交通安全提醒更多人
来 源: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中安在线
70万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等于灭顶之灾了。 说中国是人情社会,但这个体制对待普通老百姓一点也不友好,只会导致好人越来越少,人情淡薄 无情,好心带同学,就这样了,以后谁还敢做好事。。。。难道做好事,谁要座我车子,都要签个,出一切事故,自己承担,与当事人无责吗?好无情,法律不应该。。。 [:426] [:475] 路过帮顶 应该加强管理电动车驾驶员的行车规范,违章行为 [:475] [:464] 路过帮顶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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