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看破繁华 发表于 2023-1-5 11:02:13

公告!1月20日起这些违法行为将被抓拍!

公告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于2023年1月20日起,在濉溪县辖区内,对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车时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三类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和处罚,具体抓拍点位如下:
1、浍河路与榕树路2、沱河路与榕树路3、岱河路与合欢路4、濉河路与国槐路5、岱河路与国槐路6、闸河路与合欢路7、沱河路与合欢路8、沱河路与国槐路9、四铺镇G343与X010交叉口10、濉芜大道与S238交叉口11、濉芜大道与濉芜五路12、濉芜大道与濉芜六路13、濉芜大道与海棠路14、英科大道与海棠路15、英科大道与濉芜六路16、银杏路与合欢路17、海棠路与女贞路18、虎山路与沱河路19、玉兰路与国槐路20、淮海路与溪河路民政局路口21、S238与G343交叉口百善十字路口22、S238郭楼桥北卡口23、G343线494公里+550米处五铺粮站卡口24、青卫卡口25、浍河路南三桥卡口26、S238临涣卡口27、G343铁佛卡口28、濉永路与刘桥中学交叉口29、S238线62公里+150米老收费站卡口30、碱河路与榕树路恒大东门31、S306南坪与宿州交界卡口32、G237界沟与蒙城交界卡口33、G343三铺与宿州交界卡口34、濉永路开发区中心小学卡口35、S306双堆集与蒙城交界卡口
特此公告。
濉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3年1月3日

车主们注意了1月20日起①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②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③驾车时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濉溪县辖区将进行抓拍和处罚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2条第2项,处50元罚款且记3分处罚。
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200元罚款且记3分处罚。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记1分,罚款100元。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50元。

Sun9979 发表于 2023-1-5 14:12:29

[:440]

三国赵子龙 发表于 2023-1-5 14:47:57

[:475]

hblq 发表于 2023-1-5 15:50:15

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2条第2项,处50元罚款且记3分处罚。
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200元罚款且记3分处罚。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记1分,罚款100元。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罚款50元。

独步逍遥客 发表于 2023-1-5 17:31:56

这濉溪也来了

三块砖 发表于 2023-1-5 19:27:32

0561-ABC 发表于 2023-3-22 06:25:31

[:475]

0561-ABC 发表于 2023-3-22 06:25:54

[:464]

A-B-C 发表于 2023-3-30 06:21:13

[:490]

A-B-C 发表于 2023-3-30 06:21:35

A-B-C 发表于 2023-3-30 06: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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