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濉溪县人民法院恢复开放诉讼服务大厅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濉溪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自7月8日起,濉溪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恢复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来访人员按照要求应当进行登记、测温、扫码(安康码+行程码)、外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证明、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中高风险外来人员按要求落实隔离措施并满足以上条件+填写“承诺书”)。
二、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诉讼当事人以及委托代理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注意保持个人卫生,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及时撤离,不得无故逗留。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待并责令改正。
三、为降低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建议诉讼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优先采用网络、电话以及邮寄等方式办理立案、信访等事项。
四、诉讼服务大厅开放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立案咨询电话:0561-12368
信访咨询电话:0561-6077589
濉溪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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