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幸好系了安全带
上车后第一件事,你会做什么?当然是系好安全带!无论你是司机还是副驾,或者是坐后排的乘客都需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生命带,关键时刻真的能救命!2021年1月29日20时10分许,马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淮北市梧桐路京信电子厂路段由西向东行驶时,与沿梧桐路由南向北行驶的代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因两车的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两车驾驶人马某和代某未受伤,只有乘坐人魏某受轻伤。
经交警认定:当事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代某无责任、魏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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